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

富蘭克林之道德守則 (富蘭克林自傳)

這十三點道德守則是富蘭克林寫下來用以警惕自己,或許我們也可以參考一下。

一、 節制。 食不過飽,飲不過量。
二、 沉默。除了對別人和對自己的作用的話,一概不談,極力避免瑣屑談話。
三、 程序。你的所有東西都應有其合適的位置;你的事業中的組成部份都應有它們恰當的時間。
四、 決定。決定你應該去做的事情;你決定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成功。
五、 儉僕。除非對自己或對別人有益的東西,絕不去消費,也就是不浪費。
六、 勤勞。不要錯過時機;要把時間用在有用的地方;放棄一切不必要的舉動。
七、 誠墾。不做任何有害于人的欺騙行徑,不要想著邪惡之事,時刻記掛正義的事情;如果要說話,一定要誠懇。
八、 正直。不做傷天害理之事,也不要忽略你所應當給予的東西以致損害了任何人。
九、 中庸。絕不走極端,一定要克制因你受到你本該受到的懲罰而發怒。
十、 清潔。無論是身體、衣服,還是習慣,都不允許不潔。
十一、 寧靜。不要為瑣事或芥末小事和不可避免的事情而煩憂。
十二、 貞潔。除非是為了健康以及傳宗接代問題決不做房事;行房事的時候,不要做到無味、衰疲或者有損於你或對方的安寧或名譽。
十三、 謙遜。學習榜樣耶蘇和蘇格拉底。

不執著於追求完美:
凡是友善的人,都應該讓自己身上帶上一些兒缺陷,只為了給他的朋友們留有一個批評的空間。
以上這句話是在富蘭克林自覺無法達到 三、程序所寫下的一段話。 寫這段傳記時他為七十九歲。

共勉之
Have a nice day!
Bru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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